曹家以前是军功之家,在曹玺这一带正是往诗书之族过渡的时候。曹玺幼年也不爱读书,但其父要求必须手不离卷,在不得不读书得情况下,曹玺就挑比四书五经有意思多了的志怪小说与话本读了起来。
从雷鸣安的身上,曹玺仿佛看到了自己幼时的身影,只不过比自己有个更能宠溺的爹。
要是自己小时候故意将入宫做皇上伴读的机会让与别人,怕是回家以后当场就得被父亲打断腿,能不能活着长大成人都是个问题。
“不知身负世仇的男女,相恋后被人挑明,陷入爱恨情仇,被人横刀夺爱,接着为爱寻仇,随后为爱人身负重伤,最终感天动地放下世仇,喜结连理大结局。要是不想要圆满的大结局,那在放下世仇之后就送主角去见阎王爷。如果被人骂得太惨,也能圆一圆。让剩下那一人殉情咯,二人的尸.身一同化作彩蝶,还能在一起……”
话本看得多了,其中老幼皆宜的套路曹玺早已烂熟于心。
“烂俗”二字已经到了雷鸣安的嘴边,又被强忍着咽回了肚子里。大家都知道的套路,那还有什么意思了,制造不出轰动全城的效果,只是拿来打发时间罢了。
雷鸣安感觉耳朵都被荼毒了,平复了片刻心境,简明扼要地向曹玺提出了几个关键词:“鱼肉乡里的贪官,虚情假意的官家小姐,陷入爱河的懵懂大侠,得知真相时的暴怒,自断一臂的冲动,屠门失去的理智,被高人指点后的醒悟,竭尽本领,报效国家。”
曹玺作为皇帝在江南的耳目,自然是知道建立红花会的初衷。随着雷鸣安的讲述,曹玺的神情也随之严肃。
原本以为眼前的小侄只是想搞点热闹,却没成想是来认真的。想到自己远在京城快成书呆子的儿子,曹玺看向雷鸣安的眼神里又多了几分慈爱。
这要是他的儿子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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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咩咩:你们这些当爹的,总觉得别人家的孩子更好,等我回家就去问问我爹愿不愿意换儿子~
陆小凤:我觉得雷咩咩你会被雷大人打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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