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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的证明(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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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选择前者,索坨固然能保住他的豺王地位,但今生今世,还逃脱得了良心的谴责和情感的折磨么?背负着这样沉重的心理负担,他还能当好豺王,还能重振自己在豺群中的威望么?如果选择后者,索坨固然可以报答母亲的恩情,抚慰她受伤的心灵,却也和母亲一起成了族类的罪人。何况事实上也于事无补。他这样做,并不能救下豺娘,反倒搭上自己一条性命,还可能贻误拯救豺群的战机,岂非罪上加罪?看来,无论作何选择,霞吐都难免一死,索坨都必然是罪人。

于是我想起了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同样也曾面临一个只可能是悲剧结局的选择,一个没有绝对正确答案的问题:他该不该替父亲报仇?不报仇,他是姑息养奸的懦夫,违抗父命的逆子;报仇,则又是以恶抗恶的坏蛋,杀母弑君的罪人。不报仇是纵恶,报仇是行恶,左右不是人。那么,下决心做个恶人不行吗?不行。因为他是为了避免恶,才进行选择的。既不能选择恶,也不能选择善,选择死,行不行?也不行。因为自杀同样是逃避责任,同样是罪恶。死也死不得,活又活不成,所以哈姆雷特说:“活,还是不活,这真是个问题。”

问题到了这一步,反倒简单。

为什么呢?因为这样一来,“该不该行动和应该怎样行动”这个具体问题,就变成了“该不该活着和应该怎样活着”这样一个根本性的问题。选择一旦超出了具体情况而具有生命本体的性质,出路也就只有一个:超越生命,也超越选择。

豺王索坨正是这样做的。

他选择了代替亲娘去做苦豺。

雪野静悄悄。天地间只有死一般的沉寂。整个豺群都被索坨的举动镇住了。这是豺群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异常行为。哪有一匹年轻力壮的豺王代替年老力衰的母豺去当炮灰去做苦豺的?但这一行动表现出的凝重情感和超越生死的爱意,谁也无法指责。是啊,还有什么能比一个人(或一头豺)宁愿用生命来换取的更宝贵呢?

古人把死称作“大限”,不是没有道理的。此限一过,一切皆无。什么名誉、地位、财产,什么贫富、贵贱、荣辱,在死亡面前,都将化为乌有。所以,大限面前,最见真情;大限面前,也最见风骨。

索坨在大限面前表现出来的这种超越生死的真情和风骨,不仅使埃蒂斯红豺群中的公豺们羞愧难当,母豺们歇斯底里,也使我们这些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自惭形秽。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豺也一样。一个人,也许可以做到不要金钱、名誉、地位,却很难做到不要生命。生命,是一个生命体最不能放弃的一己之私。这是他最后的“局限”,也是他选择的“底线”。因此,一个人,或一头豺,如果连生死和选择都能超越,那就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规范他限制他了。不是连大限(死亡)都限他不住,连大难(选择)都难他不倒么?无私则无畏,无畏则无死,无死则涅槃。佛家讲“众生皆有佛性”,其实就是说人人都有超越生命的可能。

然而生命何其宝贵。不到万不得已,岂可轻生?

所谓万不得已,就是到了只有献出生命才能证明生命意义与价值的时候。

一切生命体都是要死的。在死与不死的问题上,我们其实并无选择。所能选择的,只是为什么而死,和怎样去死。用这篇小说中的话说,就是“挺起头颅奔赴危难是死,死得壮烈死得光荣死得重于日曲卡雪山;伛着腰杆畏缩不前也要死,却死得窝囊死得糊涂死得轻于绿豆雀羽毛”。无论何去何从,为什么死和怎样去死,都是我们在生死问题上惟一可以做出的选择,因此没有理由浪费这一权利。

问题只在于,怎样才是“死得其所”?

或者说,做出牺牲,究竟值也不值?

从世俗的眼光看,索坨和霞吐的生命是不等值的。一个风华正茂,前途未可限量;一个风烛残年,死亡只在旦夕。于理于法于惯例(尽管这惯例是豺群社会的),都该霞吐去当苦豺。况且,如果每次都让年轻壮豺去牺牲,则豺作为一个物种还能不能留存,也就成了问题。因此,豺群社会的制度,作为族类生存的需要,是科学的、合乎逻辑的,故而虽然无情,却有理。由于它世代相传众所公认,所以也合法。

但是,索坨无理非法的异常之举,为什么不但没有引起公愤,反而受到了普遍的崇敬呢?这是因为,在科学和逻辑的原则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原则,即道德和情感的原则。人不同于机器,没有谁为其事先设定程序。所以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就往往表现在其非程序性的行为中。惟其如此,他能选择。因为选择就是非程序性和超程序性的。如果程序既定,无从更改,那就不必费心选择了。

这就告诉我们,当选择的难题摆在我们面前时,对立双方的合理性和功利性一定是“二律背反”的。我们的选择,只能超越逻辑和功利,也只能以道德和情感为原则。

索坨正是以此为原则进行最后抉择的。不是背叛豺群,也不是逼死豺娘,而是代替豺娘去英勇赴难。这个决定,也许不尽合理(科学、逻辑),却维护了正义,维护了群体,维护了道德,维护了良心,维护了亲情,我们也就不能不为之赞叹!这一选择的直接结果是:索坨的母亲--豺娘霞吐挺身而出,义无反顾地站到了石洞口前,心甘情愿地去充当必死无疑的炮灰(苦豺),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为儿子也为群体换取生存。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豺娘辉煌得“就像是太阳的一块碎片,就像是天宇吐出的一团霞光”。

道德和情感终于战胜了利害,战死的霞吐和未死的索坨都获得了永生。因为他们都在生与死的选择面前证明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于是我们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在明明无论怎样都只有悲剧结局时,人们仍不肯放弃选择的权利,还要在最后关头再选择一次。难道不正是为了通过这最后的选择,来证明自己无愧于生命,无愧于人生吗?

而这,正是《暮色》给我们的证明。

我还要说,这也是人的证明。

注:本文原载1992年第3期《芳草》,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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