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费城风云 >> 费城风云全文阅读(目录)
大家在看 洪荒之功德99999999 我可以插嘴吗 韩三千苏迎夏全部目录 穿越之娱乐香江 穿成八零福运小团宝 反派权臣是万人迷[重生] 军少的神医甜妻 叶辰萧初然全部目录 爱情公寓之最强败家 宇宙科技崛起 
费城风云 易中天 -  费城风云全文阅读 -  费城风云txt下载 -  费城风云最新章节

活着的宪法(1/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用户书架

活着的宪法

新宪法生效了。但这种生效,正所谓“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也就是说,批准是有条件的。马萨诸塞、新罕布什尔、弗吉尼亚等都要求新宪法正式运行后增加《权利法案》。这些条件是附在通过联邦宪法的决议上的,是不能不还的“立法债”。北卡罗来纳更是坚持先增加《权利法案》后批准宪法。何况这也不是某几个人的意见。很多人都对联邦宪法缺少保障公民权利的条款不满。1776年执笔起草《独立宣言》的托马斯·杰斐逊在巴黎公干,没有出席制宪会议,事后大声疾呼要进行弥补。杰斐逊写信给麦迪逊,对宪法击节叫好,赞不绝口,但同时也表示他决不能接受一个没有《权利法案》的宪法。他甚至鼓励各邦以此作为批准宪法的前提条件。法国的拉法耶特侯爵在看到华盛顿寄给他的联邦宪法文本后,也指出了宪法的这一缺陷。我们知道,拉法耶特侯爵是参加了美国独立战争的,曾在华盛顿的麾下当少将。他也是法国大革命时期《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的起草人之一(写第一稿),可谓“两个世界的英雄”。他的话,当然分量不轻。

实际上麦迪逊和华盛顿早就应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格里、梅森、伦道夫三个人拒绝签名的时候,他们就应该意识到了。9月15日,格里在最后发言中坦陈他不同意宪法草案的理由,共有八条。然后他说,这些问题都可以让步,但是公民权利得不到保障,就无论如何不能同意。可惜,当时一部分人太急于求成,另一部分人又疲惫不堪,大家都想早点把事情做完了事,硬是忽略了这个至关重要的条款。

现在看来,这种忽略当然很不应该。因为《独立宣言》开宗明义就明确宣布,人人生而自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赋人权。正是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建立政府。这就是美国的革命精神,也是美国的建国理念。那么,草拟宪法的时候,怎么能没有《权利法案》?

于是,当第一届国会在1789年4月开始工作后,制定《权利条款》就成了它的首要议题。新任总统华盛顿,也写信表示他将支持国会制定这一法案。6月8日,麦迪逊向众议院提出了他参考各邦《权利法案》起草的议案,共十二条。他的意思,本来是要把这些法案编进宪法正文,但舍曼等人反对。经过辩论,最后决定采取“修正案”(Amendments)的方式补入。结果,联邦宪法生效没多久,就有了自己的修正案。

根据《联邦宪法》第五条,参众两院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还要再由四分之三的州批准才能生效。1789年9月25日,联邦议会通过了增加十二条宪法修正案的决议。从这年11月20日起,新泽西、马里兰、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新罕布什尔、特拉华、纽约、宾夕法尼亚、罗德岛、佛蒙特、弗吉尼亚在三年内相继批准其中的后十条。这样,到1791年12月15日,共有十一个州批准(佐治亚、康涅狄格和马萨诸塞都拖到1939年),超过当时十四个州的四分之三,被批准的十条法案正式成为《联邦宪法》的组成部分。

1791年12月15日生效的这十条宪法修正案,因为都是保护公民权利的,因此叫《公民权利法案》。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一条,即宪法第一修正案。这一条规定:联邦议会不得立法建立宗教或禁止宗教信仰自由;不得立法剥夺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不得立法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向政府请愿、表达不满和要求申冤的权利。这一条,因为是以“不得立法”为关键词的,所以也叫“不得立法条款”。

很显然,这一条,是冲着国会来的。也就是说,修正案的制定者们首先要提防的“嫌疑犯”就是国会。道理就不用多讲了,前面已讲过多次。做法也不新鲜,宪法正文中就有。宪法第一条第九款规定,联邦议会“不得通过任何褫夺公权的法案或者追溯既往的法案”。紧接着,在下面一款即第十款中,惜墨如金的美国宪法几乎是重复了一遍,规定各州也“不得通过任何褫夺公权的法案、追溯既往的法律和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制宪会议讨论这两条时,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通过了。这说明大家对国会滥用权力都是小心提防的。

但人民还是不满意,因为权力的滥用实在防不胜防。何况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规定,“为行使本宪法赋予合众国政府、政府各部门及其官员的种种权力”,联邦议会有权“制定一切必要的和适当的法律”。这一条款通常被称为“必要和适当条款”。制定这一条款,当然是“必要和适当”的。但这种含糊其词的说法却最让人不放心。什么叫做“必要”?什么叫做“适当”?这个“必要和适当”又归谁说了算?到了国会想要制定某项法律的时候,难道还会是“不必要”或者“不适当”的?

这就必须把丑话说到前头,把人民认为最不能侵犯的权利确定下来,免得到时候国会以“必要和适当”为借口任意侵犯。也就是说,用“不得立法条款”来制衡“必要和适当条款”。这样一来,不但被人民授权的行政机关要受到限制,通常被看作民意机关的国会也要受到限制。别看建国之初的美国人不过是蛮荒大陆上的乡巴佬,在根本问题上他们是不会打马虎眼的。他们很清楚,绝对的权力必定导致绝对的腐败和绝对的专制,哪怕这一权力来自人民群众,或者掌握在正人君子手里。民主和道德并不绝对可靠。民主完全可能导致“多数的暴政”;道德则很有可能导致“理想的暴政”,由理想中的“人间天堂”变成实际上的“人间地狱”。靠得住的只有法治和宪政。因此他们强烈要求自己的宪法明文规定,即便通过法案的条件完全具备── 参众两院分别通过,总统不否决,最高法院也不判其“违宪”,某些法案仍然不能成立,甚至不能考虑。比方说,不得立法剥夺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等等。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
你可能会喜欢 韩三千苏迎夏全部目录 赘婿岳风柳萱全部章节 叶辰萧初然全部目录 洪荒之功德99999999 万古神帝 网游之仙朝霸业 铁血战士之最强兵神 都市修真医圣 在第四天灾中幸存 薄荷酒 夺舍了通天教主 在人间 大奉打更人 完美世界 我被亲弟弟强制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