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想过……”
唔~
正在牧凡开口时,一道身影飞快地从牧凡身边掠过,也恰巧擦到了牧凡的胳膊,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牧先生,有事没?”将牧凡扶稳,周若曦赶紧出声问道。
“没事,刚才那个人……”牧凡摆摆手,眯眼看向跑远的那个擦到牧凡的男人。
浑身黑衣,头戴鸭舌帽,耳朵后面有一条黑线应该是戴的口罩,手里拿着一个洗的有些泛白的红色书包,在狂奔。
不对!
律师的职业直觉告诉牧凡,这人有问题。
这包,应该是抢的!
正在牧凡思索的时候,一阵慌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传来,声音不大很清脆,听起来它的主人应该是个纤弱的女生。
果不其然,抬头望去的时候,确实如牧凡所想。
不过,在看清楚女生的样貌时,牧凡只觉得心脏处被人重重地砸了一下,几近破碎。
没有多想哪怕片刻,丢下一句:“报警!”,然后便马上转身朝着刚才跑过去那头戴鸭舌帽,一身黑衣的人追去。
拼尽全力!
留下周若曦一脸懵地站在原地: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做什么?
对于牧凡的举动,周若曦很清晰的能够看出,是因为后面狂奔追那鸭舌帽男的女生。
很显然,牧凡认识这个女生,而且异常在意她。
刚才的时候,周若曦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牧凡,一方面是作为这两天牡丹的私人管家,时刻服务是需要无时无刻关注牧凡的;另一方面,牧凡经过她衣服搭配,魅力提升了不少。
如果以前就是个能够吸人眼球的大帅哥的话,现在的牧凡应该会让掠过他的小姐姐转身再看一眼。
周若曦也是离不开眼呢,毕竟是自己亲手打造的。
如果再做个发型,那就更了不得了。
不敢想,不敢想了。
脸红……
而跑过来那个女生,看起来和牧凡差不多大,也是20岁出头的年纪。
虽然脸上的焦急和略显老旧的衣服,令这位女生看起来有些狼狈,但那张绝美的小脸,让原本就是美女的周若曦都不自觉得自惭形秽。
太美了,肤若美瓷,唇若樱花的,小巧的琼鼻高高挺挺,明亮的眼睛里仿佛有无尽星辰,令人沉迷其中。
最关键的,是身上那楚楚可人的干净气质,一尘不染。
好想保护她。
对,保护她。
这个女生,是可以天然的引起别人对她的保护欲的,就连周若曦都有种想要安慰她的冲动。
当然,那个见钱眼开,眼里只有钱的强盗除外。
“喂?您好,在衡龙广场,有人抢东西!”
“嗯嗯,是一个小女生的包被抢了,有人去追那个抢东西的人了。”
“好,我们等着你们。”
没有忘记牧凡让报警的话,周若曦先是报了警,然后也跟着那女生一道,朝着抢包的那人追去。
好在刚才买的衣服都跟店员说好直接送去酒店,现在手上并没有拎着,没有什么妨碍。
司机为什么不拎?在车上等着呢。
抢夺,是趁人不备,将别人手上或者在其控制之下的财物夺走的行为。
典型的就是趁你不备,将在你手上的包给夺走。
与抢劫和盗窃在刑法定义上有本质区别。
但如果抢夺的人对被抢之人或者其他见义勇为的人进行了暴力威胁,比如拿刀威胁,对其有伤害行为,那就会转变为抢劫。
所以,现在将抢包这人暂时定义成抢夺犯比较严谨。
都特么什么时候了,还在这儿纠结刑事责任的定性。
抓人为重呐!
多亏了十几年前这具非常健康的身体。
一米八的大长腿一迈,不多时,牧凡就渐渐靠近了那抢夺犯。
在经过一处拐角时,牧凡发现有清洁工放在一旁的清洁桶,还有一根拖把伫立在旁。
于是牧凡一把抄起那拖把,猛地一扔。
然后,便见那抢夺犯啪叽一声,应声而倒,趴在了地上。
砸的真准!
应对犯罪行为守则第一条:利用所有自己能利用的东西来制止对方的犯罪行为。
见那抢夺犯还想站起来再跑,牧凡再一加速,上去一脚踹到了那抢夺犯后腰。
顿时,那抢夺犯疼的嗷嗷乱叫。
谁叫牧凡刚换上周若曦给他搭配的一双皮鞋,正好用鞋跟踹的。
解下自己的皮带,牧凡熟练地将那抢夺犯的双手拽在背后锁死。
单看这一招制服歹徒的动作,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便衣呢。
这还要多亏了大学时候的实习单位:检察院,正巧和实习科室的老检察官学了几手擒拿。
要不然想要制服这抢夺犯也不太容易。
待牧凡处理好以后,商场的保安也循着动静姗姗来迟,随后周若曦和……她,也赶了过来。
李艺琪,一个在牧凡生命中曾留下诸多美好和遗憾的女生。
牧凡望着焦急的她,刚才抓抢夺犯后本来就快速跳动的心脏,频率又快了那么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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