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白眼狼。谁稀罕欺负你,我现在有人欺负。比你英俊,比你有钱,比你厉害……”
真受不了啊。“我投降啦。不过说真的,这个江晖真的不错。”
“你这个小鬼头知道什么叫不错啊?”
我翻白眼,什么小鬼头,这都多少年了还这么叫我。“姐,我都24岁了,你就别挤兑我了,也放过你自己吧。”
“臭小子!你不要活了?”
“你听我说嘛,我今天看他对你真算是柔情蜜意,真是一位体贴的绅士啊。”
“废话,不看是谁挑的男人。”
“瞧你跟吃了什么糖似的。甜死人啦。”
“那你呢?你什么时候给我找个弟妹?”
又来了,每次谈到这个我真是“有点烦”。“我现在不是刚来这边嘛,进公司了估计挑也挑不过来呢。”
“别臭美了。外资公司的女白领眼光高着呢,你这种青涩的小鬼头谁看得上。要我们家江晖这样的才有市场。”
“好好好。我没市场,那你就别逼我好不?”
表姐环抱着手,看着我:“我真怀疑你大学四年干什么去了。”
“打游戏、打篮球呗。”
“怎么不找个喜欢的?”
“姐,你这个问题问了不知道几遍了。我们那种工科班级有几朵花?再说很多都是高中就有主的,剩下的就是惨不忍睹的。”
“哼。我警告你,你别不当回事,你妈妈上次已经委婉地建议我给你介绍女朋友了,你就等着吧。”
“别啊。”我对介绍这种形式特别反感,“你说两个此前根本不认识的人坐在一起是不是特别不自然,我觉得我肯定冷场。”
“等你真正成了一名销售,你就不会冷场了。——对了,你明天有面试吧?”
我拿起手机,看了看那条短信,“是啊,不知道这次是走过场还是真正严格的筛选呢。”
“当然要认真准备啦。不成功明天别回来见我啊。”
“喂。你太狠了……”话还没说完,她已经走了出去,我只能把话尾吞进肚子里。躺在无比舒服的床上,心里不禁开始想象明天面试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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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4 修改
091226 修改章节内容提要(根据亲爱的色色同学建议),注意不是更新。
《未竟之途》之后觉得自己成长了很多,我指的是我自己的内心,关于文章的好坏自有读者评判。我之前也说过,我写文往往靠一时的灵感就开始动笔,但是写文的过程并不如灵感到来时那样美好,有时写着写着觉得角色都有点陌生,和当初所想毕竟还有一点距离。
值得高兴的是,在写文的过程中认识了一些朋友.
《宾主尽欢》是我首次尝试用第一人称写作,希望大家喜欢。喜欢就留个言,推个荐,打个分吧。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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