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个南方女人,从小长在乡下。
这个年代,农村还没发展致富,村沟沟里的土瓦房都是用“贫穷腐朽”做地基。大多村子里“重男轻女”的思想还很严重。
她生得一张姣好皮相,初中才念一半却被撤下来干活,年满十九,又要被草草嫁掉。
女人一生最重要的,莫过托付终身。她因此发狠,选了破釜沉舟。在某个杀千刀的夜里,她弃家逃婚,揣着惶惶不安的心,独自坐上了开往北方的火车。
北方的冬天和南方的殊途同归。那天,在她的人生里,凛冽如刀锋的寒冷取代了刺骨的阴森。左右都是冷,也不知道她改变了什么。
“自由”于人间,或者仅是某一种独特的苦难。又或者,人世不许凡人伟大,不许我们体会“自由”的真相。
她受教育程度低,身上没多少钱,工作不好找,最后只能仗着有点姿色,在一家三流酒店站台。
那天她遇见了张志强。
张志强带着一批海上工人,到酒店办理入住。在前台交涉的时候,张志强多看了她两眼,在她手背上摸了一下。
起初张志强对她很好,又给她些小钱花。张志强这人长得俊,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弯弯。她以为这就是爱情。
后来她才知道,张志强早就结婚了,还有个儿子。
那时她已经有了小欢。她不敢跳出火坑,怕极了再过那种无依无靠的日子,就只能带着小欢,像过街老鼠一样,稀里糊涂成了人人喊打的婊/子,被张志强藏匿在肮脏之下。
她开始后悔——如果她没有来北方,没有上/张志强的床,没有生下小欢……尽管凡事没有如果,她还会这般厌恶地去想象。
人性最丑恶的样子,就是“后悔”。
她和小欢被张志强养在外头,多年来没名没份,直到前些天,事情终于暴露。她听说张志强的老婆要和张志强离婚。
然后她成了只吃潲水的畜生,居然可怕地冒出了些喜悦心思。——张志强离婚,就能和她结婚了。
可笑她漂泊苦难了太久,尊严早就磨成了渣滓。——她懦弱,她太想要一个家。
可惜,“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张志强死了。
小欢不能变成第二个她。她决定将小欢塞给张志强的爹。她早听说那是个随和慈善的老人,那么他定然不会丢掉自己的孙女。
她这么想着,觉得万念俱灰,没什么留恋,又想到生活苦不堪言,最终选择去死。
她弄了瓶便宜农药,喝完死了个透。死了她也回不了家。这年头,每年客死外乡的倒霉人有多少?死后尸体没人领的又有多少?人命可贵可贱,看命格,更看活法。
钟甯家的真皮大沙发前站满了人。
钟姵没把话说透,她觉得张蔚岚小小年纪摊上这等事,已经是倒了血霉,再多说一句就是造孽。
钟姵搁心里将张志强那死得稀烂的混蛋又翻来覆去喷上几趟脏话,最终只是用手不轻不重地拍了拍张蔚岚的肩头。
屋里没人出声,就连大朵子也被气氛感染,保持站立姿态,尾巴上的毛都没敢晃荡一根。
钟甯趴在门缝后,手心热出汗,后背正对空调,背心被吹得哇凉。
张蔚岚静静地看着小欢,他瞧得仔细,看见小欢紧闭的眼皮轻轻颤了几下,又看见她黑色的睫毛带着泪湿,小幅度扑簌。像小乌鸦淋湿受惊的翅膀,它们惊吓过度,却太稚嫩弱小,压根儿飞不起来。
——这丫头八成是在装睡。
张蔚岚把视线移到张老头脸上,张嘴干巴巴地说:“爷爷,先回家吧。”
姓张的都走了,客厅里只剩下严卉婉和钟姵。
钟姵往沙发上一栽,出了会儿神,然后伸手招来大朵子。大朵子缓缓踱过来,将狗头趴在钟姵膝盖上,乖乖挨搓。
钟姵揉两下狗头,一口气叹得精疲力竭。
“小欢就这么留下了?”严卉婉给钟姵倒了杯热水。
钟姵盯着杯口冒出的水雾,吸着气喝,发出“嘘溜”的声音。
三口热水下肚,钟姵沉默了片刻,说:“应该吧。妈你也知道,蔚岚虽然平时不太通人情,其实是个好孩子。”
严卉婉不赞同地反驳:“蔚岚什么时候不太通人情了?那孩子就是太通人情了。”
严卉婉这话说完,客厅里的母女俩谁都没再发言。钟姵甚至已经无话可骂。
这种事儿血淋淋地砸在自己脚尖前,还怎么嚼得动舌头。
钟甯将门缝关上,转身趴去床上。高挺的鼻梁被压得有点不舒服,钟甯便侧过头,视线正好对着窗户。
他的窗外,是张蔚岚的窗户。
张蔚岚在窗内,坐在床边。他的影子被灯光打在墙上,描出一层毛绒绒的光边。
影子是个黢黑虚幻的玩意,配不上光。
小欢今晚跟张老头一屋。张蔚岚刚才去厕所的时候路过张老头房门,还听见了门板后头有小欢压抑的哽咽。
张蔚岚歪头看一眼扔在床脚的书包,包上有一块被酱油染脏的黑褐色,是和钟甯打架的时候弄的。
张蔚岚揪过书包,又打开看了看,有三本书的书角也被染了。
张蔚岚将书装回去,把书包扔去桌上,躺在床上闭眼睛。
灯一整夜没关,他一整夜闭着眼皮没睡着。
钟甯第二天一早脸蛋已经消肿,但颧骨的位置泛出一圈很明显的青紫色。
钟少爷光荣负伤,班里不少人都过来惜了一嘴疼,尤其杨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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