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迫意志的沈重阳像一只发狂的狗,在大街上冲我汪汪吠叫:“我垂头丧气是我的事,你可以眼不见心不烦。别自作聪明地跳出来搅和我,我最烦你这号咸吃萝卜淡操心的。说好听的,你是一片热心。说不好听的,你就是一个多事的八婆。”
我气得眼冒金星,倘若我手里有一颗炮弹,肯定把这个混蛋炸得四分五裂,让他当场死无全尸,灰飞烟灭。
“好好好,沈重阳,我领教你的厉害了。我狗拿耗子,我吃饱了撑出屁来了!”骂完了,我扭身就走。在街边打了车,呼啸而去。
吵架闹僵之后的大半个月,我和沈重阳不相往来。刚开始,我每天早上都习惯性地趿拉着拖鞋去楼下。到了门口却猛地想起来,已经和那混蛋闹翻了。
隔了几天,我终于习惯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坚决不下楼。
早晨,我和乔妮一样懒睡不起。睡到中午饿醒了,自己到小吃城要一大堆东西吃——延吉冷面、西安凉皮,成都盖饭、过桥米线……
这小吃城是我心中最爱。一顿就能吃遍五湖四海的风味,实在令人非常有成就感。我像个超级饭桶,每天变着花样吃,天天换口味,把各地小吃轮流吃了一遍,可越吃,我越想念沈重阳做的芥末春卷。
这种味觉的怀恋,有些不可捉摸。
我从饭店订了很多份春卷,摆了一大桌子。然后,我逐一试吃,却发现所有的春卷都没有我喜欢的味道,怎么吃怎么别扭。
一向喜欢的食物,突然找不回曾经的味道,真叫人失落和沮丧。
我被芥末呛得眼泪汪汪。一刹那,憎恨起沈重阳对我的好。那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温情原来都是时间布下的陷阱,不自觉地让人沉陷和迷恋,如同精神鸦片。
若有所失地过了一段日子,我糊里糊涂地吃饭睡觉、上班跳舞,像一条沉默的大鱼,机械地在城市里穿梭游动。没有温暖,城市气候严寒,仿佛被冰层覆盖的北冰洋。我一个人,似乎游了一个世纪。
那天一大早,外面有人敲门。
乔妮去开门,见是沈重阳,不禁感叹说:“真是稀客啊!”
“薇宝跟我吵了一架。我怕她气没消,一直不敢上来。”
“你们吵什么架啊?”乔妮咕哝说,“又不是人家小情人,整天斗气斗嘴,吵得有趣味、有情调。你们两个吵嘴,难道是神不知鬼不觉地变成一对小冤家了?”
沈重阳的样子有些窘,还有些讨好地觑着我的脸色。
我撇过头,不稀答理他,反驳乔妮道:“这有什么吵不上的?你买菜时,不经常和卖菜的大婶吵得不可开交?有的人,就是胡搅蛮缠不讲理。你有修养,不跟他吵,就得咽下一口窝囊气。偏偏本姑娘就不是忍气吞声的那种人,谁爬我头上动土,我就把谁掀翻!”
沈重阳说:“薇宝,我不是有意跟你吵架。当时我情绪有点激动,难免出言不逊。”
“吵架就是吵架,你不用找那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我听了,也难免情绪有点激动,想一脚把你从楼上踹到楼下。”
“那你踹吧。反正女人就是小心眼,爱记仇,我也没办法。”
我哂笑:“沈重阳,你再这么老虎嘴上拔毛,我控制不住,保准有一辆小白车呜哇呜哇过来接你。”
“你别生气了,我是有诚意跟你道歉的。”沈重阳说着,从背后拿出了一盘春卷。
我瞄着春卷,眼睛发蓝,潜意识里已经流出哈喇子。
“是我不好,薇宝,你别跟我生气了。”
我没理会他说什么,注意力全都集中在那一盘春卷上。忍了又忍,我的手指还是不听使唤地往盘子里伸过去……
乔妮也马上靠过来跟我抢,我们两个狼吞虎咽地吃,都想用最快的速度消灭最多的春卷。
不到半分钟,盘子见底。
沈重阳说:“我找到工作了。”
我嘴巴里塞得鼓鼓的,含糊地问:“你在哪里上班?”
“不驻场,跟了一个经纪人走穴,每晚去一些酒吧表演,能多唱几场。”
“那恭喜你。”
乔妮凑热闹说:“我在家憋得快闷死了,重阳找到工作,咱们出去庆祝一下,去K歌怎么样?”
“好啊。”我和沈重阳异口同声地答应。
“哎哟哟!”乔妮坏笑说,“你们俩这么默契,这就是传说中的心有灵犀吗?”
我和沈重阳各自白了她一眼,觉得这女人无聊透了。
晚上,我们三个人一起去KTV唱歌。
乔妮唱歌走调,嗓子像母鸭子一样嘎嘎响,却眼神迷离一脸陶醉地唱费玉清。沈重阳则完全进入歌神的疯魔状态,翘着兰花指,十分高端地唱张学友的歌。那如痴如醉旁若无人的样子,仿佛整个世界都离他无比遥远。
我没唱歌,坐在沙发上啃西瓜。但那两个人实在太倒胃口了,我啃上一段时间,就忍不住呕吐一下。他们两人唱过几曲,我便知道山寨版的费玉清和张学友同台唱歌会给听众造成什么样的心理残害。心理承受能力差的朋友们,必然在他们鬼哭狼嚎的歌声里丧失对生命的信仰,悲壮地排队自杀。
唱歌唱累了,我们又去跳舞。跳了两圈,我们刚找地方坐下,就凑巧遇上朵儿。
朵儿身边还有一个男人。那男人看上去很老态,四十岁左右,身材有些发福,头发稀少,前额宽大,眉眼都走势向下,和松弛的脸皮一起耷拉着,看起来苦大仇深。他穿着考究的名牌西装,脖子上戴着一条金链,手上套着几个金闪闪的戒指,一身暴发户的装扮。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