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妮沉默良久之后,缓声说:“我觉得……我爱上林央至了。”
我诧异地看着她。
“是真的。”她又一次沉着地强调,“我爱上他了。”
我知道乔妮是肚子病了,可我还是伸手摸了摸她的脑门,看她是否一时发热——怎么突然心血来潮,爱上人家林央至?
“你爱上他什么了?”我难以理解。
“你有没有真正爱过什么人?”
“有啊。”我开始在记忆里追溯我爱过的几个男人,可是他们大多面目模糊,我已经记不起他们的样子。
“爱一个人,能找出爱上他的理由和线索吗?”
我想了想,爱情好像只是一种微妙的感觉。唯一的理由,只是心动罢了。
我对乔妮说:“你青春无多,别再大大咧咧地与男人胡混,找个真心待你的人,好好经营一份感情。你要爱上林央至,我也阻挡不了你。我就劝你,别那么草率地跟他在一起,要好好了解他的为人。如果两个人的个性合不来,再多的爱也会被矛盾磨蚀。”
乔妮大概反感我教训她,只漫不经心地答了一句:“我知道了。”
我不再说她,说一万句,她不往心里去,也都是废话。我忍不住替她操心,这种不爱用脑的女人,太容易被人欺骗感情。
跟玛丽打过那一架,加上跟朱鲲闹红了脸,我好几天都提不起精神去上班。我一直想着要不要换个场子,省得大家见面尴尬。
旷工没两天,朱鲲便气势汹汹地打来电话,骂我说:“你丫有病,跟钱耍脾气是不是?”
我确实犯不着跟钱抬杠。
钱是我老祖宗,我得低眉顺眼,好好伺候着。
这么一想,我又回黄转绿,屁颠屁颠地去上班,比劳模还敬业。
那些天,朱鲲也没跟我正面接触。我跳舞时,偶尔会看到他在一边痴痴地看着我,好像一个呆子,浑身上下都流露着愚蠢。我不管他,下班了径自走人,二奶奶似的,大观园里来去随便。
沈重阳顺脚来接我时,问起过林央至,酸溜溜地说:“那个白领男怎么不见了?”
“你准备当妇女主任?管得那么宽。”
“我是替你忧心,眼看就是大龄女青年了,好不容易有个男人追你,你又把人家吓跑了?”
“胆那么细,还追什么女人啊?我又不是夜叉恶鬼,怎么就能把他吓跑了?再说八字也没一撇,人家高高在上,凭什么看上我这种跳舞混饭吃的小角色?”
“细食吃腻了,于是就对粗粮有了向往呗。”
“这解释还挺合情合理。”
回去的路上,我和沈重阳饥肠辘辘,在附近找了大排档吃饭。
我上了几年夜班,时常走夜路,便养成了经常回头的习惯。那天,我一直觉得身后有人跟脚。我反复告诉自己,可能是我多疑了,神经过敏了。我不动声色,暗中提高了警惕。
吃饭的时候,我叫沈重阳先回去。如果真有人找我麻烦,我跟沈重阳一起走,势必会连累他。他的腿还没彻底痊愈,我不能再让他受到伤害。
他问我:“干吗不和我一起回去?”
我笑嘻嘻说:“我想约会一下林央至。”
沈重阳脸色一沉,一声不吭地喝完了一整杯啤酒,然后放下杯子,转身就走。
他走了,我不禁有些黯然神伤。
一个人坐在大排档里,真的很孤单。
那三五个流氓很快围了过来。
我不理会,旁若无人地低头吃麻辣烫。
一个染了满头黄毛的瘪三过来撕扯我的衣服,笑说:“咱们当街扒了这小婊子,看她精条赤光是什么骚样!”
他一用力,我的上衣“刺啦”一声被扯破了,露出里面的黑色文胸。
我掀翻桌子,绰起啤酒瓶敲碎了捏在手里,声音尖利地冲他们喊:“哪个王八蛋上来试试,我先给他开膛破肚!”
他们哄笑着:“过来啊,往老子肚皮上猛劲扎两下,正好吃多了,往外倒倒!”
我当然没那么傻,酒瓶子扎出他们的猪下水,我自己落了个故意伤害罪。
不逼急了,谁也不想鱼死网破。
我扔了碎酒瓶,脱了破烂的上衣,上身只剩下一件胸罩。他们眼珠子发绿时,我拔脚往外跑,却被一个流氓眼疾手快地拦下来。他使劲一推,我就摔倒在地上,胳膊肘和后背扎进了很多玻璃茬子。我疼得眉眼抽紧,死死地咬着牙,不叫出声。我想爬起来,但那王八蛋用一只脚踩住我的胸部,像踩一只蟑螂一样,往我胸口上狠狠地碾。
他笑着说:“这娘们儿的胸脯挺软的,踩着还挺爽!”
“我叫你爽。”我从地上抓起一块锋利的碎玻璃,猛地扎进他的小腿肌肉里。
那个男人一声惨嚎,疼得倒在地上打滚,俨然一个脓包。
另外几个流氓登时一拥而上——
不断击打在我身体上的拳脚像噼里啪啦砸下来的冰雹,疼痛犹如野狗一般疯狂地撕咬我的身体和知觉。我避无可避,只能用坚强的意志忍受痛楚,用双手护住头脸,蜷曲双膝,把身子缩成一团。
在这危难关头,沈重阳竟又折返回来。我在看到他的一瞬间,眼泪倏然夺眶而出。
童话故事里,王子总是奋力斩杀恶龙,以解救受困的公主。我不是沈重阳的公主,只是他萍水相逢的朋友,但他却肯为了我一次又一次挺身而出。
人心冷漠的社会,没人愿意不求回报地付出,更没人愿意不计后果地充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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