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了房间,迷迷糊糊地睡着。醒来时,已经晚上七点多。乔妮在厨房炒菜,刀子铲子乒乓作响,好像在打仗一样。我洗了脸,和沈重阳两个像活佛似的,坐在餐桌前等吃。
乔妮折腾半天,终于把一盘菜端到桌上。这女人大概打死了酱油郎,炒的菜焦黑如炭。
我和沈重阳异口同声问:“这是什么?”
“清炒金针菇。”
“清炒?!”我吃惊地问,“是你发烧,还是我发烧?”
乔妮的脸登时变色,“你们爱吃不吃。我走了!”
“去哪里?”
“Eric今晚有个时尚秀,我过去瞻仰一下T台型男的绝世风采。”乔妮说完,便风风火火地出门。
也不知乔妮做的菜炒没炒熟,我和沈重阳吃了两口清炒金针菇,就都忙着找牙签。无奈之下,我打电话到小区外面的餐馆订外卖,问沈重阳想吃什么,他想半天,说想吃木须柿子。我要了芥末春卷和清煮明虾。
菜送来之后,我的春卷和大虾都被沈重阳霸去。他把他的木须柿子推给我,说:“你感冒了,不能吃芥末和海鲜类刺激性食物,会加重你咽喉炎症的。”
这男人抢走我的食物,吃得津津有味,还边吃边说:“这芥末春卷真好吃。”
“你小心噎死!”
我郁闷地埋头奋吃,发狠地吃光了一整盘木须柿子。
沈重阳消灭了所有食物,最后拎着一只虾过来,问我:“你想吃么?我特意给你留的。”
我馋涎大虾,迟钝地点点头。
他笑得奸邪,“那你叫一声哥来听听……”
我嘴里的饭粒子一下全喷到他脸上。
“沈重阳,你真有点恬不知耻了。见过无聊的,没见过像你这么无聊的。你拿我的威严不当回事儿是吧?你再敢跟我这么没大没小,小心我拿鸡毛掸子抽你!”
沈重阳振振有词:“我看你有点寂寞,逗你开心而已。别这么严肃,女人太古板了不可爱。”
“谁跟你可爱?你当我是朵儿哪?”
我一激动,又说溜了嘴,心虚地看了眼沈重阳,他脸上的笑容果然慢慢消散。
朵儿就像一颗雷。
谁不小心踩到了,气氛就变得紧张。
我颓然说:“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没事。”沈重阳微微笑了一下。
那勉强牵扯的笑容当然只是为了宽慰我。我知道,他心里还是不舒服的。朵儿是一根长满棘刺的藤蔓,牢牢地捆住沈重阳的心脏,每每扯动,沈重阳都会被刺痛。但那天晚上,沈重阳没有像以往那样烦躁。他异常平静,缓缓说:“薇宝,我想告诉你关于我和朵儿的事。”
“你真的想说?”
“这些事情让我觉得压抑,老感觉透不过气。也许说出来,我会好过一点儿。”
“那好,我听你说。”
……沈重阳慢慢道出他和朵儿所有的故事。
时光飞速倒退回去,那如茵茵碧草般朝气蓬勃的青春年代,沈重阳和朵儿相遇在同一个时空里。他们有同样的年纪,同样的青春,也有年少时同样的纯真。
那时,沈重阳念高中。他常常在教学楼的窗口看到一个穿白衣服的女孩,她在操场上拉着蝴蝶风筝飞快地奔跑,风筝在半空里摇摇摆摆,女孩在奔跑中的长发如丝飞扬。
那个画面在沈重阳的记忆里是那样生动,任凭荏苒光阴如何打磨,始终不曾模糊。任何时候,只要他一闭起眼睛,奔跑的朵儿就会清晰浮现,宛如脑海里的一帧影像,随时都可以播放、定格、重复、跳越。
沈重阳渐渐迷恋上朵儿白色的身影,迷恋她拉着风筝奔跑的执着。她像他心里的小小洛神,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这种迷恋令沈重阳不可自拔。
他开始处心积虑地接近朵儿。
追朵儿的男生很多,朵儿的自行车经常被一些别有用心的男生扎掉车带。那些男生都想做护花使者,但朵儿性格倔强,宁愿每天推着自行车走,也不理会那些男生。只有沈重阳,会傻傻地扛着朵儿的自行车跑去修理。修好了,再眼巴巴地看着朵儿骑着自行车回家。
在沈重阳无数次的凝望里,朵儿都远远地把他抛在身后。
偶尔,朵儿会笑眯眯地回头,对沈重阳说一声谢谢,或是再见。仅仅如此,沈重阳就会很知足。
真诚的沈重阳很快赢得朵儿的好感。
后来,朵儿便不再理会自己的自行车,而是揽着沈重阳的腰,直接坐到他的单车后座上。
沈重阳的生日是九月初九,朵儿便叫他小九。他们在一起之后,很快有了很多的第一次——第一次牵手,第一次青涩的初吻,第一次一起过生日,第一次在海边一起看日落……
太多的甜蜜,像潮水一样温柔地涨涌。
沈重阳十九岁的生日是和朵儿一起过的。那天,他们一起逃了课,在外面疯玩了一整天。
九月初九,重阳节登高。沈重阳带朵儿去爬山,他们一起爬到山顶,并肩躺在一块大岩石上,看着蓝盈盈的天空里睡着棉花一样洁白的云朵。
以后的岁月,沈重阳每每想念朵儿,都情不自禁地仰头去看天空里的云朵。他觉得那些飘摇的云朵,全都是他心里的朵儿。
沈重阳在河坝边采了许多白色的小野菊,给朵儿编了一个花冠。
朵儿头戴花冠的样子,美得像一个仙子。
山顶上的风飒爽清凉,朵儿的长发不停地飞舞。沈重阳细心地帮朵儿编了两条麻花辫子,朵儿搂住沈重阳的脖子,认真地说:“小九,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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