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阳光暖融融的,我和沈重阳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我边走边想朵儿,有些心不在焉。
穿球鞋走路几乎没有声响,人轻飘飘的,极为轻快。
走了一段路,沈重阳便轻声问我累不累。那么体贴,就像我的情人。可我明知他的心属于另一个女人。他对我的好,只是朋友之间最为普通的关怀。我什么都明白,却依然念念于心,在他一点一滴的温柔里陶醉。
这样为一个男人犯傻,还是头一遭。
我嘴角泛起苦笑,心里忽然感触良多。
人在世事里跌宕,为光阴摧折,今日韶颜,明日衰翁。青春更是短暂如朝露。如雪岁月,时光堆叠,轻易地覆盖了人心里童稚的天真。许多人都要逼迫自己在张牙舞爪的现实面前成熟通达。弱肉强食的社会,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所有人都变得精明圆滑,彼此猜度防备,戒心重重,警惕一切风吹草动。谁也不会泄露自己的柔软纯真,谁也不会轻易地交托信任。因为那等于示弱,等于豁出自己雪白的胸膛,让别人的大刀片子往身上招呼,一不小心,就被不淑之人伤得体无完肤。
爱情在碌碌而忙的生活里,已轻如纸片,男女聚散离分,大家麻木不仁。鲜少有沈重阳一般重感情的男人。
我笑着对他说:“重阳,你大概是侏罗纪产物,应该把你送去历史博物馆,泡上福尔马林,制成木乃伊一样的标本。你不属于这个时代,你还没进化成现代人。”
他狠狠地白了我一眼,说:“你最近真是无聊死了,脑子让狗舔了。”
我很有闲情逸致地跟沈重阳斗嘴,把他气得色若猪肝,我的心情就变得万分舒畅。
我们一起回去时,撞上乔妮正要出门。她像看外星人一样打量着我们,啧啧说:“哟,你们俩整天混在一起,搞什么名堂?是不是郎情妾意,两个人对上眼了?”
这惊人之语把我活活噎住。
沈重阳反应机敏,笑说:“我正好有空遛狗而已。”
“没大没小!”我狠狠地踩了他一脚,径自上楼。
回到家,我拿抹布擦掉球鞋的灰尘,把鞋子摆在床边的书架上。那手绘球鞋竟然愈看愈顺眼,我好像从没有这样仔细地看过一双鞋。
朱鲲打电话过来,粗声大嗓地在电话里喊着说:“薇宝啊,回来上班吧,咱们开始营业了。”
我感叹说:“你要是再不营业,我就要上街喝风了。”
晚上,我浓妆艳裹,仿佛女鬼夜行。
出门时,我回头望了一眼摆在书架上的球鞋,然后毫不犹豫地把脚塞进坚硬的高跟鞋里。
那柔软浪漫的青春已离我太过遥远,我不属于那个芳菲葱茏的世界。我的生活是紫蓝妖凄的夜,是艳丽诱惑的妆,是迷离晃动的灯光酒影,是朦胧混沌的歌舞升平。
也许是太久没上台的缘故,震耳欲聋的金属乐,还有DJ打碟的电子特效,吱嘎作响地扎进我的耳膜。我有些不适,气息急促,手脚微微颤抖,眼神也无法聚焦,只模糊看到台子底下人影憧憧,群魔乱舞。
我努力平复心里的慌乱和焦躁。
跳舞的时候,要神采奕奕、气势磅礴,才能镇得住场,让全身扭动的关节都灌满力量。可置身于那一片繁华喧嚣中,我只感到自己虚弱无助,脑子里也不时闪过一些苍凉的画面。
以后老了,头上布满霜丝白发,灼灼夭颜变成枯黄的核桃脸,自己看着自己都讨厌,该怎么办?
青春饭吃完了,还怎么讨生活?
一世的岁月,人不过是时光洪荒里朝生暮死的蝴蝶。我不怕老,只怕经受了时光的碾磨后,我依然在纷繁的红尘里挣扎泅渡,苦海无岸。所以,不管我喜欢不喜欢这种生活,我都要坚持下去。只有拼命地跳舞,我才能在冷漠的城市里安身立命。到了迟暮之年,我才可以拄着拐棍,手抄着袖口,坐在老树下眯着眼睛晒太阳,做一个与世无争的慈祥老太太。
跳完那一场,我大汗淋漓地到后台换衣服。
已经进入十月,滞闷的空气里还是有莫名的燥热。
我解开热靴,脱去上衣,朱鲲却忽然撞进更衣室。我惊慌地叫了一声,迅速拿起一件衣服遮住自己。
朱鲲的眼睛一直盯在我身上,毫无回避的意思。
我愤然说:“这是女更衣室,你忽然闯进来算什么?吃女人豆腐啊?”
他无所谓地笑说:“在我眼里,女人穿不穿都一样,身上那点零件,谁没见过啊?有啥稀罕的?”
“你自己厚颜无耻没关系,但请你尊重一下别人。”
“好,下次等你脱个精光时,我再进来捡个便宜。免得我什么也没看着,却平白地叫你一顿冤枉。”
我皱眉道:“没事赶紧出去吧,还杵在这里干什么?”
朱鲲阴阳怪气说:“我进来是告诉你,你小朋友来接你了。你们两个感情处得不错啊,这么快就如胶似漆了。”
“风大,您别闪着舌头。”我不耐烦了,说话没好气。
朱鲲转身出去,临走时又回头对我说:“薇宝,听我话,你跟那小子不配。你们不是一类人,趁早离他远点,免得到时候谁都不好看。以你的姿色和智商,要找男人,最起码也找一个能让你衣食无忧的稳固靠山。你总不能一辈子都在夜场混吧?别等哪天真混不下去了,再去临时抱佛脚。女人应该趁着年轻,给自己找条后路。你要傻了吧叽地跟那种一穷二白的男人搅在一起,可有你苦头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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